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炎陵试点民办教育分类管理,明年在全市全面推行

株洲日报讯 (记者 成建梅 通讯员 王亚)记者从3月12日召开的市民办教育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获悉,我市将在炎陵试点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,将民办学校分为非盈利性、盈利性两类,实行分类登记、管理和扶持。2016年全面推行民办教育分类管理。

我市现有民办中小学20所,民办幼儿园900所,民办培训机构240多所。在校中小学、中职学生达到5.2万人,占全市在校学生的10%;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1万多人,占全市在园幼儿的86%;民办培训机构年培训13万人次,占全市常规培训人数的90%以上。民办教育在学前教育和培训教育领域发挥了主力军作用。

据悉,下一步我市将探索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,将民办学校分为非盈利性、盈利性两类,实行分类登记、管理和扶持。我市将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,加大对非盈利性民办学校的扶持,引导民办学校突出公益性,在财政扶持、产权明晰、财产管理、政策优惠、法人治理等方面,形成区分合理的民办教育公共政策体系。今年将首先在炎陵县组织开展试点,2016年在全市全面实行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办法。

副市长毛朝晖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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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取消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审批

株洲日报讯 (记者 成建梅 通讯员 王亚)3月12日,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,我市将出台落实国家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新政策的实施细则,推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。

据悉,即将出台的新政包括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扶助政策,保障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国家助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财政贴息、中职助学金、义务教育阶段困难生补助等省以上财政补助政策。建立公办、民办教师合理流动交换机制,允许公办学校教师应聘到民办学校任教,允许民办学校教师考录公办学校教师。

民办学校享有招生自主权,取消对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审批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家颁布的办学标准核定民办学校办学规模,由民办学校在总体办学规模控制内自主确定年度招生计划,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。同时落实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。由审批制向备案制逐步转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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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刘丽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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